本文作者:admin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admin 2023-06-15 2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摘要: ...
󦘖

微信号

17070522355

添加微信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股东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75%);公司股东龙少宏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2%)。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 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6月14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相关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永新县吉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少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

微信号

17070522355

添加微信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