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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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核查发现个别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更正前: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更正后:
2、“附件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更正前:
“附件2: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更正后: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公司对本次公告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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